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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本,企業界為解決景氣壓力,已取消公務車購置而改與租車公司訂立租賃契約,來節省公務車及管理上的支出。在台灣科學園區內,有不少廠商將已購進的設備賣給租賃公司再租回,而租車更是如此。
而我中央政府,原則決定,九十年度開始全面實施公務車的汰換及新購,所有公務車均由採購改為對外租賃,以節省開支。(節錄自89.9.22聯合報)於每個月開立發票,以費用報銷達到合法節稅高達30%!您不可小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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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概略上述,相信您對「長期租賃用車」已有初步了解,如今,歐、美、日等先進國家對企業長租業務觀念已相當成熟;在台灣,政府機關於八十八年七月份起,公務用小客車亦決定以長期租賃方式代替現金購買,企業界也漸漸接受這種新觀念,因為租車一定比買車優惠。
泰一提醒您,當所有決策者都再為自己公司找尋生存之道時,聰明的您是否對此企業經營趨勢感到濃厚興趣?歡迎您蒞臨洽詢,謝謝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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